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2015年第一轮及第二轮增补产品再次填报相关信息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30号)文件,产品信息已于2016年3月8日完成公示,公示期间我中心接收举报材料,现请被举报企业提供产品澄清、证明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递交材料要求
1.根据举报及核查结果,被举报产品及涉及企业详见附件1。
2.请附件1企业派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2)的经办人于2016年4月8日前,到我中心现场递交澄清、证明材料,同时对产品核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3.逾期未递交或未签字确认的产品视为自动放弃挂网资格。
二、 投诉
若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已挂网产品参考价格更新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企业可向中心纪检办公室进行书面投诉。投诉地址:玉林南街2号附3号210室。纪检监察电话:唐老师(028)69061876。
三、 其他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502室)。耗材业务咨询电话:(028)69061912。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