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南阳市医用耗材备案材料”的说明 各投标企业,请严格对照本说明,补充完整此次备案申请的相关材料。务必认真对待!截止日期2010年6月18日下午6点整。逾期不候!(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请到附件查看) 医用耗材备案存在问题如下: 1、 备案审批表不合格(未使用打印版、有涂改,无科室及专家意见、未加盖医院公章、冒名签字) 2、 生产厂家及配送企业资质不齐全、没有加盖公司红章、个别资质过期。 3、 授权不齐全(缺少国外公司对国内总代理公司的中文版授权、缺少生产厂家对配送企业的授权,授权书缺少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别授权书过期) 4、 备案审批表上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与产品注册证上的规格型号不相符,个别产品注册证过期。 5、 体外诊断试剂缺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体外诊断试剂专用)、GSP证书资质。 6、 企业报价存在问题(以前中过标的品种需提供以往中标目录,首次报价的品种需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 医用耗材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生产与经营资质方面: 1、 临床必需短缺医用耗材备案审批表由医院提交,除临床科室申请及医疗机构专家意见外必须打印,不能手工书写及涂改。临床科室及相关专家签字齐全,并加盖医院公章。 2、 需提供生产厂家及配送企业的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加盖公司红章。其中属于体外诊断试剂的品种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体外诊断试剂专用)和GSP证书。 3、 授权书必须清楚、齐全。国外公司需提供对国内总代理公司的外文版和中文版授权、生产厂家对配送企业的授权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案价格方面: 1、 以往南阳中标的品种需提供中标序号及价格。 2、 南阳未中标但在河南其他地市中标的品种需提供该地市的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3、 南阳及其他地市均未中标的首次报价备案品种需提供外地市销售发票复印件。 根据联席办【2009】3号文件《南阳市短缺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