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通知,盘锦市卫生局将盘锦市2006年药品、卫材、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托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承办,盘锦市直、驻盘企业、县、区、医疗机构十二家单位组成盘锦市医疗机构联合招标采购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对西药、中成药、卫材、器械(详见《品种需求目录》)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1、盘锦市联合招标采购成员: (1)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 (2)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 (3)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 (4)盘锦市第四人民医院 (5)盘锦市中医院 (6)盘锦市第六人民医院 (7)大洼县人民医院 (8)盘山县人民医院 (9)双台子区人民医院 (10)辽河医院 (11)铁道部十三局医院 (12)电业局医院 2、中标周期:共十二个月,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月1日止。 3、投标文件的获取:凡依法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向经办机构购买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为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30元。招标文件销售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益工街21号,盘锦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招标采购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 时间:2006年9月21日至2006年9月2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电话:0427——3588986。 4、投标方法: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后,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密封后于10月16日前送(寄)达经办机构,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益工街21号、盘锦市药品联合招标办公室收(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 2007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