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招投标,为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参考外地做法,结合我市经验,制定如下投标收费标准:
一、按照豫发改价管[2007]1820号文件中批复,标书费用按投标生产企业为单位,每投标一个生产企业的产品收取一份标书费,每份150元。中标服务费每个中标品种按200元收取。
二、服务费按中标品规数量分阶段收取,计算方式如下:
中标品规个数 |
收费标准(元) |
低值耗材 |
高值耗材(骨科、介入) |
1—50 |
150元/个 |
200元/个 |
51—100 |
100元/个 |
150元/个 |
101—200 |
80元/个 |
100元/个 |
201—300 |
50元/个 |
201个以上不再分段计算,共30000元 |
301以上 |
不再分段计算,共25000元 |
骨科、介入类产品属于高值耗材,其余属于低值耗材。
例:某公司中标低值耗材236个品规,应付中标服务费金额为22300元,详细计算方法为:
50个品规内的费用: 50×150=7500元,
51—100个品规内的费用:50×100=5000元
101—200个品规内的费用:80×100=8000元
201—300个品规内的费用:36×50=1800元
费用总计为:7500+5000+8000+1800=22300元。
三、各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产品一览表时交纳投标费用,缴费金额不得少于按投标产品计算的服务费数额,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后,按照实际中标数量计算金额,多出部分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缴纳医用耗材中标服务费要求
1、缴纳中标品规服务费采取缴纳现金及电汇缴纳的方式。必须按投标人(仅指企业)名义一次性缴纳所有服务费,不得以个人名义缴费,否则后果自负。
2、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7月20日17:30前
单位名称:漯河市卫生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开户银行:漯河市商业银行黄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039500020005200005079
咨询电话:15239588978 0395-3181939
漯河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09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