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号:LNDDCG-2008-01) 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08年丹东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方案》的精神,现对采购人临床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进行公开集中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国产产品生产厂家和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或全国总代理参加。同时接受经营企业参与本次集中采购。 一、采购主体: 丹东市22家医疗机构 二、集中采购范围: (一)医用耗材:医用高分子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基础诊断用品、敷料、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透析器及透析管路、麻醉科常用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心脏起搏器、介入耗材、骨科耗材、人工关节、眼科耗材、消毒测试类; (二)检验试剂(含病理及生殖遗传试剂):含专机专用试剂; (三)血站系统常用耗材。 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 四、经办机构: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五、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10日。 六、采购文件获取办法: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本。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汇款可电汇到帐户(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中山支行243381043210001,收款人为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汇款后将回执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前请在回执上注明公司名称、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以便开发票及邮寄。 七、资格证明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08年1月10日17:00时。 八、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甲 鸿阳大厦1302 邮 编: 110032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24) 86262553/31205157/26217188-0或8005 传 真: (024) 26217588 网 址: http://ln.emedchina.net E - MAIL: hubo444@sohu.com 附件:《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目录》
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