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部分紧急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挂网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现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已紧急采购的网下高值医用耗材完善挂网相关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
实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申报。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以生产企业授权为准)可视同生产企业。此次挂网所涉申报企业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请按照川基药采〔2013〕100号文件附件2准备相关纸质资料,并附上与医疗机构签订的紧急采购协议(合同)。
三、信息维护
1.生产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后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并现场登录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http://www.scbid.gov.cn:7076/)对企业和产品信息进行维护,逾期未进行完整信息维护或维护信息与纸质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自动放弃挂网资格。纸质材料递交同时请企业自行准备一份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以方便现场信息维护。
2. 现场信息维护时间:2014年8月12日 上午8:30至2014年8月13日 下午18:00。现场信息维护地点: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中路128号)六楼会议室。
3.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结果将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中所涉部分申报材料包括产品实物及影像资料等递交时间另行安排,请关注网站通知。
2.企业需安排相关熟悉电脑操作人员并自带笔记本电脑到现场对企业及产品信息进行维护。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