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价人:
2008年度葫芦岛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竞价采购的成交(中选)目录确认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领取成交(中选)通知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08年3月26日-3月31日;
二、领取地点: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甲 鸿阳大厦1304)。
三、注意事项:
1、各成交人需要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并领取成交(中选)通知书;
2、逾期不领将视同其自动放弃成交(中选)资格,其所有成交(中选)产品将不予纳入《2008年度葫芦岛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竞价采购成交(中选)目录》;
3、如成交人以电汇形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电汇名头为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为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中山支行,帐号: 243381043210001,如成交人以支票形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支票名头为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024-86230486,86262553,31205157转8007
特此通知。
葫芦岛市卫生局
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