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招、投标人意见,广西医疗机构药品器械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针对有关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重新对招标文件进行审定,并报请玉林药械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招标文件(GXYXZB07H003)的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一、因排版失误现将招标文件中第48页编号102“灭菌棉签”单位更正为“支”,细化要求更正为“标明每袋多少支装,按每支报价”。
二、因排版失误现将招标文件中第58页编号233“一次性使用无菌中心静脉导管”删除,如需投此品种的请选择222号。
三、本通知为招标文件(GXYXZB07H003)的必要补充,应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份,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条款,以本通知的解释为准。
广西医疗机构药品器械招标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