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宁夏2011年度医用耗材(首批)补充招标采购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自治区药招办工作安排,中标结果(招标编号: NZC/HC11001)于近期在全区统一执行,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保证医疗机构正常使用。现就具体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准备工作
《耗材购销合同》的打印:中标人即日起登陆宁夏药品采购平台(http://nxyp.nxzfcg.gov.cn)下载并用A4纸打印《耗材购销合同》共十五份,由中标企业法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携带至宁夏药品采购中心。五家统一配送企业名称如下,一式叁份。
配送企业名称为:
1、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3、宁夏众欣联合医药有限公司; 4、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
5、宁夏华源耀康药业有限公司;
二、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中标人向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一。
收款单位:宁夏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办理时间:2011年6月14日-6月16日
办理地点:自治区卫生厅四楼
地 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
收取标准:中标5个以下品规(含5个)按每个品规2000元标准收取;中标5个以上品规(不含5个),按每个品规1000元标准收取,但中标人每个采购周期内中标医用耗材履约保证金收取最高金额不超过3.5万元(含3.5万元)。
三、《中标通知书》的领取和供货合同的签订
办理时间:2011年6月15日— 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40-6:00)。
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收据》、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由中标企业法人签署且加盖公章的合同文本等相关手续,到宁夏招标管理服务局二楼会议室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品种的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同时,中标人现场与五家统一配送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合同鉴证章,并备案后正式生效。供货合同由中标人与配送企业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地点:宁夏招标管理服务局二楼会议室
地 址: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1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