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人(供应商)资金占用成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持续推进历史沉淀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我中心于2023年8月4日、2024年2月7日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将未清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向社会进行了公告。截至2025年7月末仍有部分投标人(供应商)的保证金尚未清退,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资金占用负担,现再次向社会发布集中清退公告。针对账龄时间超过5-10年以上、投标人(供应商)信息不完整无法取得联系或已注销等原因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供应商),以此公告为准,抓紧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到我中心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3日止,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保证金,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1-860030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