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核定的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补充目录,在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bc.org.cn)上公布,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医疗机构应严格按《关于公布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06]42号)及本通知采购成交品种。
二、本通知成交品种采购周期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
三、各区县卫生局转知辖区内各有关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本次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及补充目录,采购临床使用的品种。招标代理机构下发有关采购手册。
四、补充目录成交品种零售价格由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二○○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