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卫办发〔2014〕24号)、《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和《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川药采联办〔2013〕3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见附件),现经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批准,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