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相关管理部门,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医疗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此件主动公开)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