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招中心《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二三批医用耗材自我质疑产品核查处理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1〕198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计算机校验异常且经申报企业确认或澄清的产品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
二、公示范围及内容
2021年第一二三批自我质疑医用耗材计算机校验异常且经申报企业进行确认或澄清的产品(详见附件1),公示内容包含企业信息、产品信息、澄清理由等。
三、质疑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详见附件2-5)线上提交,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
四、其他
(一)属于计算机校验异常的第4、5、6类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或澄清的产品(含其中一类或多类),将由系统自动撤回申报企业,待符合《医用耗材申报规范》等规定后,在医用耗材增补周期内进行申报。
(二)属于计算机校验异常的第4、5、6类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确认的产品,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执行挂网后将纳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重点监测名单。如公示期间或挂网后被确认为违规申报的产品,将取消挂网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如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28-61323135 028-86917838 028-86931931
附件:1.公示产品列表https://www.scyxzbc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mbEGOx1RY3rwJ2prCEnVv0vlVICKnlsVQ==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