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补充填报拟挂网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方便医疗机构在集中挂网结果执行后实际采购过程中有更全面、更可靠的参考信息,确保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请前期已经通过资质审核并提交确认的企业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17:30以前自行登陆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的耗材资信数据库系统(http://jco.scbid.gov.cn:7075)“内部信息查看——产品维护”,对拟挂网产品的外省最低中标价(挂网价)信息完成补充填报及提交工作。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及提交的产品,将暂停在四川挂网销售资格。现将有关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必须保证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完整。若填报虚假信息,按《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川药采联办〔2013〕32号)相关“提供虚假、无效证明文件,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挂网的”条款处理;
二、“外省最低中标价(挂网价)”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日期间产生的全国范围其他省(市区)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三、有外省中标价(挂网价)的产品必须如实填报外省(市区)最低中标价(挂网价)、中标省(市区)名称及中标年月;
四、无外省中标价(挂网价)的产品,一律填写“无”;
五、填报完毕后请企业在系统中予以提交。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