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度盘锦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选通知书的通知
各投标人:
2014年度盘锦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中选目录及配送商遴选确认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领取中选通知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4年4月22日-2014年4月25日(9:00-16:00)(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领取地点: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78号三楼,省妇婴医院东行200米省红十字会应急避险培训中心三楼);
三、领取中选通知书企业名单:点击页面下方的附件《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安排》可以查询领取时间,具体领取事宜可致电沈阳方鼎公司了解,同时我们也将主动通知相关企业;
四、注意事项:
1、领取人需按照《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安排》的具体时间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产品及配送的《中选通知书》;
2、逾期不领将视同其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其所有中选产品将不予纳入《2014年度盘锦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选目录》及《2014年度盘锦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商名录》;
3、如以电汇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可电汇到帐户(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3301009109248111622,收款人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以支票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支票名头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注: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syfdzb@163.com,同时标明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公司确认汇款到帐后将中选通知书和发票予以邮寄);
4、产品及配送中标企业缴纳之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在采购周期内,未有采购单位投诉存在违约行为,将在采购周期结束后一周内返还,如有采购单位投诉存在违约行为,并经查实,将罚扣其履约保证金,并拒绝其参加下一年度集中采购工作。其余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于5月4日之后分别予以退还(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427-2835656)。
5、产品中选企业需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选择中选的配送商做为中选产品的配送企业,并按照附件《配送委托授权书》格式为配送商出具授权于4月30日之前递交至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每家中选企业最多可选择两家以内(含两家)的配送企业做为自己的配送商,逾期未出具授权将按照自行配送处理。(注:《配送企业通讯录》将在产品中选企业领取《中选通知书》后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其邮箱)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沈阳方鼎公司 024-23371393;23393208
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