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区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59号)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将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的检测服务和诊断服务项目暂纳入医保乙类支付范围,我市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其他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4/12/26/art_74038_11456322.html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