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审核结果确认的通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川基药采〔2013〕100号)要求,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已经完成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信息审核工作,现将全部审核结果提交企业确认,企业确认后再予以公示。请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在2014年3月31日17:30之前对申报信息的审核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挂网资格。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