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2015年第一轮增补及新增产品进行审核确认及填报最低参考价格的通知》(川药械采〔2015〕27号),企业自填最低参考价格信息已于11月2日公示结束。公示期间我中心接收相关举报材料,现将有关核查结果通知如下:
涉嫌未按要求填报产品参考价格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
请附件1所涉企业于2015年12月18日前由经办人携带授书(附件2)到我中心对申报产品核查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网资格。
联系电话:028-69061912 028-69061913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