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关于增报配送企业的通知
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我市将于2014年2月28起全市医疗机构需进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按照平顶山市医用耗材配送相关规定,中标企业无法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的,可选择不超过四家具有经营资质的配送企业对本地医疗机构进行配送(配送的产品应在配送企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体操作详见网页左下角操作帮助)。
需参与配送的经营公司凭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到平顶山市南环路人才交流中心七楼市卫生局招标办进行备案。逾期未备案的将不能进行本年度医用耗材配送工作。(卫生部及省卫生厅中标品种按原规定执行)
平顶山市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