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扬州市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浏览采购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市管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对2019年二季度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浏览采购产品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审核通过的产品(详见附件1),请投标企业及时响应,核实产品信息、计价单位和全市最低价,如确认无误,请在产品表上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并在公示期内递交到经办机构,逾期未响应的产品视为放弃。审核不通过的产品(详见附件2),本批次不再受理补充或更正资料。
对于本批次审核通过但在公示期未有响应的产品和审核不通过的产品,如临床有实际需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范要求重新申报,进入下批次审核。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9日-9月4日18:00点
地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扬州市四望亭路373号)
咨询电话:0514-80829263(80303019)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