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3〕100号关于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川药采联办〔2013〕32号)要求,参照卫规财发〔2012〕86号文参考目录,现开展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申报。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以生产企业授权为准)可视同生产企业。
2.能够按照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委托书、产品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相关承诺书等资料。
3.2011年以来,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满足以上全部申报条件的企业请按照下述要求准备并递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产品范围
1.按照卫规财发〔2012〕86号文参考目录所列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其他类高值耗材产品(详见附件1)。
2.以上类别包括所涉及的各种类型、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品牌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递交要求
1.本次采取企业现场申报,传真件和邮递件不予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
3.纸质申报材料应一次性现场递交完毕,内容不全、逾期递交、未递交指定地点、未按附件2要求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结果将在药械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四、时间及地点
1.时间:生产企业递交材料及现场信息维护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2.递交材料及信息维护地点:四川邮电宾馆(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中路18号)六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江老师 028-86139750 18081109728
刘老师 028-86139750 18081109730
五、其他
1.《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中所涉部分申报材料包括产品实物及影像资料等递交时间另行安排,请关注网站通知。
2.已在药械平台挂网的心脏介入、心脏起搏器、神经介入、外周介入、人工关节、吻合器、电生理、超声刀刀头、疝修补、人工晶体、神经外科类高值耗材须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重新递交申报材料。
3.企业需安排相关人员并自带笔记本电脑到现场对企业及产品信息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