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告
尊敬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2014-2015年度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伴随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欢迎所有符合要求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前来参与。
一、采购方:杭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见采购文件《采购人名录》。
二、投标企业要求:
投标企业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含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从境外直接取得覆盖到本次集中采购全部采购人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等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进口投标产品的代理权存在争议,且在投标信息确认之前争议各方仍无法自行解决的,采购方有权拒绝该投标企业和有关产品的投标。
不同投标企业对同一评审目录单元授权同一个人为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的,视为串标行为,一律拒绝投标。
经向检察机关查询,如2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取消投标资格。
特别提醒:进口产品生产企业对投标企业的授权期限必须涵盖到自采购文件中指定的资质材料递交时间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采购目录范围:(1)医用高分子及制品类;(2)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3)脑外科类;(4)心胸外科类;(5)透析器及透析管路类;(6)眼科类;(7)整形类;(8) 医用影像类;(9)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10)麻醉类;(11)手术室常用耗材。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四、采购周期:从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果采购周期延期,将在采购周期截止前一个月予以通知。
五、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http://zj.emedchina.cn)
六、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3年12月9日。
七、采购文件费:150元/套。
八、投标企业报名及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17时整。
九、集中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7楼耗材项目部
电话:0571-56358068-6711、6717
传真:0571-56358052(传真件请注明“杭州耗材项目”)
十、购买采购文件时所需证照: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生产或经营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企业要求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遵守并履行集中采购各项规定。
十一、采购文件只限于现场购买,请供应商相互转告。
附件:2014-2015年度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购需求一览表
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