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发票的通知
各药品、耗材企业:
鉴于2013年以前广州军区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和韶关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其它项目的服务费发票和采购文件发票仍有部份企业未领取。具体企业名单请查看附件一,企业可现场领取或采用快递到付方式领取发票。如需快递发票的企业下载附件二并填写好发送至caiwu@gdemed.cn。文件名命名为:企业名称+发票。
注:本通知仅针对附件一中所列企业和项目(不包括本年度项目),请附件一中没有涉及的企业和项目不要发送邮件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李小姐、付小姐
联系电话:020-22268965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