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为做好河北省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约工作,实现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接续,根据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续约医用耗材范围
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续约范围为河北省组织弹簧圈(颅内)、硬脑(脊)膜补片、疝补片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超声刀头带量联动采购到期品种。
二、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照执行。
三、采购周期与约定采购量
采购周期为两年,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医疗机构参照上一个采购周期的实际使用量,填报下一个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四、申报企业资格
申报企业资格为已取得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被国家和各省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或被列入现行《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的医用耗材企业不得参加。
五、续约原则
(一)弹簧圈(颅内)、硬脑(脊)膜补片、疝补片
1.如我省原中选企业在全国其他地区没有产生新的集采低价(包括省级、省级联盟中选价格及全国现行挂网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企业同意以不高于原中选价格供应河北市场,则原中选企业获得续约资格。
2.如我省原中选企业中选产品的价格在全国其他地区产生新的集采低价(包括省级、省级联盟中选价格及全国现行挂网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企业同意以不高于新的低价供应河北市场,则原中选企业获得续约资格。
3.原中选企业续约形成新的低价后,如我省原未中选企业及新上市企业同意以该品种续约最低价供应河北市场,则获得续约资格。
(二)超声刀头
参加京津冀“3+N”联盟集采。
六、续约程序
(一)约定采购量上报。各级医疗机构上报约定采购量。
(二)发布公告。省药采中心公开发布公告,公布续约医用耗材及采购量。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报价。
(三)企业续签报名。申报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相应集中带量采购续约项目,进行报名。
(四)企业上传承诺函。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上传价格承诺函,承诺以原中选价格继续供应河北市场,如在全国产生新的低价(包括省级、省级联盟中选价格及全国现行挂网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企业应承诺以新的低价供应河北市场。
(五)签订采购协议。中选企业及其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按要求严格执行网上采购。
(六)协议量分配规则。各医疗机构在满足临床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优先选择价格较低中选产品的原则,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