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综合考虑各企业节后复工时间延迟等因素,现将2019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公示时间(川药招〔2020〕3号文)及对本企业已挂网产品公示参考价格的申诉时间(川药招〔2020〕4号)延长至2020年2月17日。
特别提示:对川药招〔2020〕4号文中提及对自身公示价格有异议的,仅提供盖有企业鲜章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情况说明即可。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业务咨询与业务受理统一到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窗口,地址为: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一楼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窗口,耗材业务咨询电话: 028-86931931,望各企业周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