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营口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公开招标采购中选通知书的通知
各投标人:
2013年度营口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公开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确认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领取中选通知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7月22日-24日(9:00-16:00)(中选企业名单见附件,未在附件中的企业,请在7月25日-26日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二、领取地点: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78号四楼,省妇婴医院东行200米 省红十字会应急避险培训中心三楼);
三、注意事项:
1、领取人需按照附件《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安排》的具体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才可领取中选通知书;
2、逾期不领将视同其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其所有中选产品将不予纳入《2013年度营口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公开招标采购中选目录》;
3、如以电汇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可电汇到帐户(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3301009109248111622,收款人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以支票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支票名头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注: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syfdzb@163.com,同时标明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邮寄至我公司,我公司确认汇款到帐并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据后将中选通知书和发票予以邮寄);
4、其余未中选企业请在2013年7月25日—26日(9:00-16:00)携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中标企业需持中选通知书(原件)于2013年8月1日前,到营口市中心医院签订购销合同或协议。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沈阳方鼎公司 024-23371393、23393208
望周知!!
附件:《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