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2014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三季度增补拟挂网产品再次填报相关信息的通知》(川基药采〔2015〕79号),2014年三季度增补的拟挂网产品已于2015年6月11日结束公示。经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现将公示结果通知如下:
一、予以挂网产品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信息或举报信息经核查不属实的产品,现予以挂网。(见附件1)
二、重新填报价格信息产品
(一)对填报不规范或公示期间收到举报信息经核查属实的产品,现撤回企业,限2015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7:00前重新修改提交价格信息,逾期未提交的产品视为自动放弃挂网资格。(见附件2)
(二)填报要求。
1.企业必须保证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2.参考价格是指近3年真实、有效的且已在全国范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官方平台公示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相关信息;
3.有外省参考价格的产品必须如实填报省份名称及时间;
4.不高于企业自报价填报。最低参考价高于企业自报价,则省份及价格填写“无”;
5.无外省参考价格的产品,一律填写“无”;
(三)信息再公示
重新填报的价格信息将与6月24日-30日公示。公示期间若再次被举报,经调查核实仍未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产品,将按照《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试行)》(川药采联办〔2014〕25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三、暂停挂网资格产品
附件3产品涉及企业正在向有关省份申诉参考价信息,待企业申诉结果出来之前,该产品将暂停挂网资格。
附件:1.2014年三季度增补挂网产品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2.2014年三季度增补撤回企业重新填报产品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3.2014年三季度增补暂停挂网资格产品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