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宁波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
拟成交结果的通知
各供应商:
宁波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的评审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拟成交结果进行公示(点击链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3年2月2日—2013年2 月8日。
二、对拟成交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向有关部门和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反映。
三、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采购方将从成交结果正式执行日起,对全部成交产品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省内数据监测。同品牌相同产品,如存在(或出现)省内实际供应价低于宁波本次成交结果的情况,则要求企业执行省内最低供应价格,拒不同意的,将考虑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所有成交产品的供应商应诚信履行合同,按时、足量向医疗机构提供成交产品。如发现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将根据《宁波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列入宁波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不良行为数据库,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沧海路1926号上东商务中心1号楼403-1室,邮编:315000
电 话:0574-87717100 传 真:0574-8771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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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拟成交结果公示:pub.ecarechina.com
宁波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