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投标企业:
现对医用耗材中标企业发放《2012年度沈阳军区医院药材集中采购医用耗材中标通知书》,收取医用耗材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流程
1、请企业下载附件:《2012年度沈阳军区医院药材集中采购医用耗材中标企业明细表》,查询中标情况和应缴纳保证金金额。
2、中标企业将保证金汇款至中国人民解放军65112部队,不接受支票、现金等其他方式。汇款企业名称须与中标企业名称相符,严禁以个人名义汇款或委托其它企业代缴,否则不予办理。
3、我方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定期于网站发布公告,各企业见公示名单后派专人携带公司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汇款凭证到65112部队领取收款收据和中选通知书。
4、2010年度医用耗材保证金未结清的中标企业本次标书不予办理。
二、办理时间
2013年1月21日—2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
三、领取地点
沈阳军区药材集中采购办公室(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二西路53-20号,中国人民解放军65112部队药品器材供应站,二楼会议室)。
四、汇款地址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65112部队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沈阳市中山广场支行八一分理处
帐 号: 3301003909267009181
五、注意事项
1、逾期不缴纳保证金、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企业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中标产品从《2012年度沈阳军区医院药材集中采购医用耗材中标目录》中废标,医院不得采购。
2、请妥善保管收款收据凭证,待采购周期结束后结算服务费使用。
3、医用耗材转配送要求、格式、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4-28869547(采购室)/ 024-28869682(财务室)
沈阳军区药品器材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