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功能上线的提醒
卖方企业端暂停挂网、终止挂网、恢复挂网的系统功能已上线。
功能描述:
(1)暂停挂网:不能保障供应的产品,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解除所有有效合同后,可申请暂停挂网。因暂停或终止挂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生产企业申请终止挂网的或挂网不满一年申请暂停挂网的,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恢复)挂网。
(2)终止挂网:因故无法生产、不再销售的产品,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解除所有有效合同后,主动申请终止挂网。涉及企业注销、产品资质注销等情况的产品,企业应及时主动申请终止挂网。因暂停或终止挂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生产企业申请终止挂网的或挂网不满一年申请暂停挂网的,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恢复)挂网。
(3)恢复挂网:申请终止挂网的或挂网不满一年申请暂停挂网的,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恢复)挂网。确因临床需要,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后恢复挂网。暂停或终止挂网的产品,在恢复产品挂网时,生产企业应主动更新产品资质和价格信息。
操作路径:服务》器械管理》器械业务办理》器械挂网状态管理列表:暂停挂网、终止挂网、恢复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