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机构和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执行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结果
以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为准。
二、执行时间和周期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执行,采购周期为 3年。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执行后库存清理工作,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每年应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三、签订带量采购购销合同
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中选价格与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wt.hs.ybj.jl.gov.cn:18443/hallEnter/#/unitLogin进入交易系统,在“合同管理”模块中的“合同新建”子模块中完成三方协议的网上签订工作)。
四、配送关系建立
中选产品可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自主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配送。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建立配送关系,并通过系统开展网上采购活动,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到位,禁止线下交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