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医用耗材挂网和采购交易行为,理顺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引导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本《重庆市医用耗材挂网交易采购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二、主要内容
《工作细则》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分类采购、挂网管理、交易管理、监测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主要明确了主体范围包括采购主体、申报主体、配送主体等。采购范围为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或备案的医用耗材等。
(二)实施分类采购。主要明确了分为集中带量采购、限价采购、备案采购和其他采购四类。
(三)规范挂网管理。主要明确了挂网流程、分区管理、动态调整、暂停和终止挂网、申投诉管理等方面。
(四)严格交易管理。主要通过推送参考价格、做好供应保障、抓好货款结算等方面加强交易管理。
(五)强化监测管理。主要明确了对了对价格和交易行为进行监测,探索开展供应互评。
(六)保障组织实施。主要明确了各方职责。
三、执行时间
《工作细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工作细则》为准,如遇国家或重庆市政策变化,按新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适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