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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6 信息来源:查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基层医疗机构是群众就近就医的“第一站”,但长期以来面临着基层配备药品少,慢性病、常见病用药与上级医院衔接不畅;基层药师数量不足,用药指导能力欠缺;偏远地区配送成本高,药品供应不稳定;信息化水平低,处方互认共享难,药学管理能力弱等问题。

    2024年11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24〕38号),从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等方面推出多项改革举措,破解基层用药难题,推进高质量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下沉。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提出“2025年底,中心药房建设率达到50%”的工作目标。我省《方案》是对国家《意见》的细化落实,是对完成重点任务目标的具体工作部署。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为医共体药事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统筹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药事管理,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学管理能力弱,推进医共体内药学服务同质化。

    (二)建设中心药房。规范扩展基层药品配备种类,提高药品配送效率,稳定药品供应,强化药品储备调用能力,减少药品浪费,探索实现中药代煎、个体化加工以及配送到家等服务。

    (三)建设医共体集中审方中心。建立集中审核制度,利用信息化系统对医共体内处方进行统一把关审核,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人员数量少、能力弱,对于一些适用药品不敢用、不敢配等问题,提升医共体整体处方合格率和合理用药水平。   

    (四)建立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放宽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品种数占比限制,占比限制平均放宽15%。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不受“一品两规”限定。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吉中医药联发〔2023〕6号)要求,鼓励院内制剂在医共体内流通。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处方实时查阅、互认共享,便于为转诊患者开具处方。

    (五)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加强药学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逐步扩大药学服务范围,规范基层用药,提高药学服务能力。

    (六)建立缺药登记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设立缺药登记窗口,为患者提供缺药登记服务,并及时调用采购,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七)强化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应对。加强部门协同,及早研判药品短缺风险,分级分类处置应对。

    三、工作推进要点

    一是统筹推进工作落实。此项工作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整体部署相协同,坚持省级组织、市州指导、县级落实的工作原则,加强部门协调,强化职能统筹,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信息化手段覆盖医共体内的药品采购审核、储备调用、短缺预警、缺药登记、处方审核和互认共享等环节,支持县乡村联动管理。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探索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基层药品联动管理各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四是常态化监测评估。各级卫健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基层用药评估,加强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监测,动态优化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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