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浙产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促进温产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温产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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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