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公告(一)》中“二、采购规则”的增补中选规则有关要求,现将经公示的补充中选产品信息予以公布。补充中选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中选结果自2026年1月1日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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