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匹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发〔2020〕51号)要求,为做好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维护工作,我中心组织进一步完善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产品基础信息中的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企业于2021年12月20至31日前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进一步完善相关产品的医用耗材代码。

平台登录路径:打开网页链接→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进入“福建省耗材联合阳光采购”项目→选择“产品基础资料申报”模块→根据系统给出的产品信息,点击“修改”按钮→选择“单一规格维护”→点击“维护医用耗材代码”按钮→选择正确的医用耗材代码,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内操作手册。

请各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完善工作,并尽快完成,特别是存在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产品阳光共享挂网的产品及国家的企业,逾期未维护,将影响产品正常挂网及后续工作。相关产品所涉及的申报企业对本次匹配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留言板
imm暂时无人发言

游客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