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耗材企业:
按照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关于更新京津冀“3aN”联盟超声刀头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相关产品清单(20251231版)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超声切割止血刀头、超声软组织手术刀头、超声吸引手术刀头将调整为第Ⅲ类医疗器械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该类产品未依法取得第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的要求,对部分完成变更的注册证进行了更新,对未完成变更的注册证于2026 年1月1日起暂停挂网,后续会根据企业申请情况恢复挂网。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