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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预评级告知书》(2025年7-8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4

各有关企业:

  请于2026年2月4日17:00前至省药交中心业务大厅(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领取信用预评级告知书,相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未在此期间领取告知书的,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15日即视为已送达。

  (领取要求:企业法人可持有效证件或企业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现场领取。)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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