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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6/02/02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公告(一)》中“二、采购规则”的增补中选规则有关要求,现对部分符合要求的企业产品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2月4日17:0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带量采购”类型,选择“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公示(二)”)进行申诉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 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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