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季度省本级“两定机构”申报及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评审依据
本次评审主要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19〕163号)。
二、基本情况
(一)申报情况
本次共有13家医疗机构申报增加支付类别并提交了申请材料,通过书面审核和请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复核近一年内是否存在违规记录,同意增加支付类别4家,不予增加支付类别的医疗机构9家。
(二)申报单位承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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