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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8

各相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苏州市普通医用耗材阳光备案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我局组织开展了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工作,经小组讨论、专家评审,现将拟通过产品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1年3月8日-3月13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2-68358373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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