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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0

内药采中心字〔2026〕102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天津市联采办《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当前码段范围的产品:

接骨板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11开头的产品;

螺钉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12开头的产品;

髓内钉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13开头的产品;

拉力钉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05开头的产品。

其他固定材料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1601、C031602、C031603、C031605、C031606、C031607和C031608开头的产品。

二、填报主体

全区所有使用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须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则的前提下参加。

三、填报内容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5年全年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包括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注册证及规格型号。

四、填报方式

各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通过“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3+N联盟骨科创伤类接续项目—历史采购数据填报”(网址:https://hc.tjmpc.cn:17055/)开展相关工作,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五、时间安排

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22日17时。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数据等“带量不实”问题。

(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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