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企业、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医保局等5部门印发的《甘肃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115号)精神,完善医药耗材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我省启动了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采平台)的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产品品种、价格、质量、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经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平台挂网企业维护的价格数据与甘肃省医疗机构网上实际采购价进行比对分析,现将动态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及申诉质疑受理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质疑,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导入阳光采购平台。
(二)公示方式: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的“动态调整数据公示”中进行查看。
(三)申诉质疑材料提交: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将电子版申诉质疑材料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基础库的“申诉质疑”模块上传或发送指定邮箱。
高值医用耗材:gansuhczb@163.com
体外诊断试剂:gansuzdsj@163.com
二、动态调整原则
(一)价格动态调整
按照“从新就低原则”,通过对各挂网企业在阳采平台维护的全国其他省份正在执行的省级中标挂网最低价格和阳采平台挂网产品“三色九段线”的最高值进行比对,两者中的低值将调整为挂网产品规格型号(即产品的code)的“本省最高参考价”和“三色九段线”的最高值。
(二)目录动态调整
根据甘肃省医疗机构在阳采平台中的实际采购情况,将现有的挂网产品的交易状态标识为“交易”和“休眠”。阳采平台中的挂网产品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议价为“确认”的或有采购订单的标识为“交易”状态,其余挂网产品标识为“休眠”状态。“交易”状态的产品和价格数据将作为我省耗材分类采购的重要参考。休眠目录中的挂网产品,各医疗机构半年内还可勾选进行议价采购,有采购订单的于次月自动调入“交易目录”。
休眠目录中的挂网产品在本通知公布的半年后无交易的,系统暂停其交易资格,暂停后若医疗机构需要使用该产品,则需要医疗机构在交易系统中上传使用申请,审核通过后,平台启用该产品,医疗机构按议价采购程序议价采购。“休眠”状态的产品1年后无交易的,取消该产品的挂网资格。
(三)产品动态调整
根据“以用定采”的原则,未挂网产品可新增挂网。新增产品须符合甘肃省医疗机构临床需要,能提供甘肃省医疗机构线下采购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与我省医疗机构签订的采购合同、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采购申请(盖医疗机构公章)之一的,方可在网上申请新增挂网。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均可在阳采平台的产品增补申报模块中提交挂网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动态调整后,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的挂网参考价调整到产品的规格型号(即产品的code)中。
(二)系统于每月25日至30日自动开放价格维护功能,相关企业按照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的价格维护要求,在基础库的“历史最低价”模块中对挂网产品进行价格维护,系统根据动态调整原则定期更新。带量采购形式产生的价格不维护。
(三)“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是调整医用耗材挂网参考价的主要依据,是维护医疗机构权益的有效支撑。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严格按阳采平台“历史采购价格维护”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历史采购价格。因未维护历史采购价格造成采购困难的,责任自负。
(四)各挂网企业应确保满足采购需求,进行应急储备、库存、产能报告。对不能保障质量等行为,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发生不诚信行为的,按照国家及我省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不良记录等处理。
四、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节假日休息。
技术支持电话:025-69616700转8098/8167/8124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0931-2909192、2909261、2909190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136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