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配送企业:
根据《湖南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湘医保发〔2025〕40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配送管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6〕106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已完成2026年上半年长沙市及省本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评价工作。经评分公示及异议申诉复核,相关异议已全部核查办结,现将最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半年度评价结果旨在督促各配送企业深入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持续优化配送履约服务质量,正式考核结果运用以年终评价结果为准。请各配送企业高度重视配送服务质量,对照本次评价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对标配送服务评价指标,扎实做好订单响应、按时供货、破损产品处置、应急保供等履约工作,不断提升配送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用耗需求。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