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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签豫西南区域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的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6/08/03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创口敷料类、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专用针医用耗材续签工作,并对符合创口敷料类采购目录相关技术标准的产品增补中选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签周期

    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续签周期自增补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为一年。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专用针不再增补产品,直接续签一年。采购期内如有国家、省、联盟最新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二、增补中选资格范围

   《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文件编号:HNXN-2024-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中,纳入创口敷料类采购目录、且符合对应技术标准的医用耗材产品。

    三、增补中选资格规则

    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各竞价单元未中选企业,自愿接受本竞价单元最低中选价格的,可申请获得中选资格。

    四、企业及产品申报要求

    企业及产品接续申报,严格按照对应采购文件资质、材料、申报规则执行。原中选企业在本次申报前,如发生医疗器械注册人、境内代理人、产品参数信息、企业生产经营等重要信息变更的,须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进入“豫西南区域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续签”模块,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及产品资质信息并完成报名申报。

    五、拟中选价格确定规则

   (一)各采购目录拟中选产品,以企业有效申报价格作为拟中选价格;以代表品报价的,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计价规则核算非代表品拟中选价格。

(二)续签期间及整个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价格如高于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最低挂网价、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企业须主动申报价格联动调整。我省中选价格为全国最低价的,可不予联动。未按规定落实价格联动的,将依规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六、申报时间

    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

    七、需求量填报

    待本次增补中选结果公示确定后,统一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需求量填报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NXN-2024-1)相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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