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由于近期昆明市牵头集采的相关医用耗材在省外集采中有更低价格,根据《昆明市第一批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方案》《昆明市第二批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方案》《昆明市第三批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现就相关产品价格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昆明市牵头(全省联盟)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在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产生新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且该价格低于昆明市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价格的,中选企业应在新价格执行之日起30天内主动向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报备,并申请进行挂网价格联动更新。
二、根据数据筛查,现将昆明市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部分中选企业在省外产生低于昆明市带量联动采购价格的产品进行公布(包括但不限于此目录,详见附件),请相关中选企业于2026年7月1日前,按照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2025年5月21日发布的“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昆明市牵头集采中标医用耗材申请降价及信息变更办理流程的通知(https://ybj.km.gov.cn/c/2025-05-21/4981572.shtml)要求报送产品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视同放弃中选身份,将按《工作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中选企业所报送价格信息应确保准确合规,所有价格调整需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要求。
特此通告。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0871-674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