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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7批)联合申报提交、供应清单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9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7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6-2)》要求,现就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7批)联合申报提交、供应清单确认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在采购文件正式发布之日(2026年8月26日)前,已取得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合法资质,在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企业信用等方面达到要求的,于2026年8月31日(含)前申请国家医保编码,并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完成产品信息维护的医疗器械注册人。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企业联合申报

同一采购品种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可自主决定是否联合申报,如联合申报,则与其相关的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均应联合申报。组成联合体申报的,由联合体各成员企业共同指定1家成员企业作为报价的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非同一实际控制人且不存在控股关系的,如委托同一家企业申报,视为不同申报企业,不接受医疗器械注册人联合申报,相关品种应分别提交报价材料。

如企业选择联合申报,进入消化介入类数据填报系统(下同),由联合体代表企业在“消化介入类填报管理—发起联合申报”菜单发起联合申报,联合体内的其余企业须在“消化介入类填报管理—联合申报确认”菜单确认联合申报信息。联合体代表企业递交的报价材料,除《企业联合申报承诺函》外,均须由联合体代表企业加盖公章。

时间安排:联合体各成员企业须于2026年9月2日下午19:00前提交联合申报相关信息。

(二)供应清单确认

1.确认供应产品。企业在“消化介入类填报管理—供应清单确认”菜单确认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供应产品。

2.选择报价产品。企业须按品种选择唯一一款产品作为报价产品。如企业联合申报,须由联合体代表企业选择报价产品。“套装”产品无需选择报价产品。

供应产品及报价产品确认无误后提交。拟联合申报企业中任一企业已提交供应清单,无法再发起联合申报,需联系联采办将已提交的供应清单退回后再发起联合申报。

时间安排:申报企业须于2026年9月9日下午17:00前确认提交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供应产品。

(三)公布企业联合申报信息

企业在“消化介入类填报管理—联合申报公布”菜单查看。

时间安排:2026年9月3日

(四)报价材料打印

企业在“消化介入类填报管理—报价材料打印”菜单自行下载并打印报价材料。

采购文件附件1、2、4、5开放下载时间:2026年8月28日—9月9日17:00。

采购文件附件3、7开放下载时间:2026年9月3日—9月9日17:00。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相关提示

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完成信息维护,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确认申报产品,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相关产品报价材料的,视为实际申报企业。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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