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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开展医用耗材数据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相关医用耗材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2023〕1201号)、《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2024〕1213号)的有关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总了医用耗材企业在2026年5月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提交的撤网申请详见附件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9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耗材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xxx】,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动态调整管理】-【发起动态调整申投诉】-【xxx】,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技术支持电话:0451-85975635、0451-85975682

政策咨询电话:0451-88830053

经办咨询电话:0451-85975681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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