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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药品、医用耗材、申投诉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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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药械采购经办业务流程,经省医保局同意,我中心对《药品动态调整办事指南(2022年修订版)》《医用耗材采购相关业务办事指南》《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申投诉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形成《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药品动态调整办事指南(2023年修订版)》《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医用耗材采购相关业务办事指南(2023年修订版)》《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申投诉办事指南(2023年修订版)》,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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